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特殊工程
(1)设有上述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消防设计电子送审光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书范例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XX商业公司商业楼
建设单位XX商业公司(印章)
填表日期2009年6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XX商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李冰
联系电话
XXXXXX
工程名称
XX商业公司商业楼
联系人
王成
联系电话
XXXXXX
工程地址
XX北京路38号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7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9年11月10日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XX建筑设计研究院
甲级
谢刚
刘宇
XXXXXX
施工单位
XX建筑工程公司
一级
杨华
王晓江
XXXXXX
新疆消防工程公司
一级
王明
李龙
XXXXXX
监理单位
XX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甲级
马健
王哲
XXXXXX
使
用
性
质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
□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
□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的
□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其他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的病房楼□疗养院的病房楼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中小学校的图书馆□中小学校的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营业性室内健身场馆□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
□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大学的图书馆□大学的食堂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5.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6.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
□博物馆的展示厅
其他特殊工程
1.□设有上栏所列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除本栏第1项、第2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工程□大型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专用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易燃易爆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商业楼
钢筋混凝土
一级
3
/
12
12000
4000
/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半地下□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B1□B2
保温层数
3
使用性质
商场
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m2)
65800
装修层数
3
使用性质
商场
原有用途
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
√灭火器□其他:
同时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数量:壹份(大写);
□4.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数量:份(大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XX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X公消审凭字〔2009〕第012号
XX商业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2009年6月18日申请的商业楼建设工程(地址:XX北京路38号)消防设计审核,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数量:壹份(大写);
□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技术资料),数量:份(大写);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7.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复印件;
□8.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
□9、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10、消防设计电子送审光盘
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消防设计审核;□2.依法不属于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为虚假材料;√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上列第3、8、9项材料。
(XX公安消防支队业务受理专用章)
2009年6月18日
建设单位签收:王成2009年6月18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XX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X公消审字[2009]第0136号
关于不同意XX商业公司商业楼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XX商业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商业楼建设工程,位于XX北京路38号,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一层至三层为商场,属多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XX建筑设计研究院,工号:S2009-108,第1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不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室内疏散楼梯未设计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5条规定。
2、管道井在楼板处未设计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2.10条规定。
3、E轴线交33轴线内转角两侧防火墙上的门窗间距不足4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1.4条规定。
你单位应当修改消防设计,并重新向我局申报审核,未经审核合格,不得施工。
如不服本意见,可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公安局或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公安消防支队印章)
2009年7月8日
抄送:XX消防大队、XX建委、XX建筑设计研究院。
X公消审字[2009]第145号
关于同意XX商业公司商业楼建设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商业楼建设工程,位于XX北京路38号,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一层至三层为商场,属多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XX建筑设计研究院,工号:S2009-108,第1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但应做以下修改: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存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出具同意的意见书);如:2层5-6轴线安全出口1.4m范围内设置踏步,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5条规定。
二、......
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第2.0.5条的规定,对装修材料现场取样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阻燃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
工程的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
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我局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支队申报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XX公安消防支队印章)
2009年7月23日
抄送:XX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
编号:〔2009〕第139号
工程
名称
XX商业公司商业楼
工程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
(□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使用
性质
商场
建设
单位
XX商业公司
设计
单位
XX
建筑设计研究院
受理凭证文号
乌公消审凭字〔2009〕第015号
建筑
面积(m2)
12000
占地
面积(m2)
4000
建筑高度(m)
12
层数
3
火灾危险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合格□不合格
主责承办人(签名)
李××2009年7月2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意见
经技术复核,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合格技术复核人(签名)
唐××2009年7月21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人(签名)
检查人意见
1
□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2
□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情况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4
□耐火等级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5
□建筑构造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6
□安全疏散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7
□消防给水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8
□消防电源及配电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9
□消防设施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1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11
□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情况
李××
马××
√合格
□不合格:
记录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存档